郑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加强“国庆节”期间
郑州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
文号:郑建办〔2011〕85号 发布时间:2011年09月29日 来源:郑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各县(市)、区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为认真做好“十一”黄金周期间全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和社会氛围,有效防范和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促进全市建设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现将“十一”黄金周期间全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落实安全责任
各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要把做好“十一”黄金周期间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不折不扣地贯彻落实市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指示精神和工作部署,坚持“以人为本”,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做到任务明确,责任到人,措施到位。针对节日长假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的特点,立足超前防范,认真查找存在的漏洞和薄弱环节,提前做好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部署,切实消除隐患,防止重大事故发生,确保建设工程安全稳定。
二、检查形式及重点
近期各级、各部门、各单位、各项目要认真开展一次全面深入的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此次检查活动采取企业全面自查,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安全机构巡查检查方式进行,市建委将成立督导组对全市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督查。重点是:
(一)在假期期间不停工的施工现场,各责任主体要有相关负责人在施工现场留守值班,做好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工作,施工期间发现问题要果断处置,发现重大安全隐患要立即停工整改并及时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二)各责任主体要加强施工现场的生产安全管理力度,建设单位不得随意压缩合理工期,施工企业不得盲目赶工期,杜绝施工阶段的重大隐患,杜绝“三违”现象发生;
(三)切实加强对起重机械、深基坑、高大模板支撑系统、外脚手架、“四口五临边”、临时用电等项目及部位加强防范管理;
(四)重点检查施工企业现场安全管理,防坠落、防坍塌安全防护是否落实;
(五)严禁无证施工、超资质能力承揽工程,严禁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从业人员不经岗前培训进场作业;
(六)加强房屋建筑工程施工和市政工程施工扬尘污染防治工作,采取有效措施,控制工地扬尘污染。
对排查出来隐患要登记造册,落实专人跟踪整改,对重大隐患该停工的要停工整改,及时消除隐患,确保安全生产。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单位对此次检查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针对管理中的薄弱环节,提高监管水平,切实做好建筑项目的安全管理工作。
(二)严格自查,务求实效。各施工、监理企业要认真组织开展好自查活动,建立和健全建筑行业的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将安全责任、安全教育、防范措施落实到各项目、各环节、各岗位,及时消除管理漏洞和安全隐患,严格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严防事故的发生。
(三)严格执法,强化监督。各相关单位要切实加大安全和隐患排查执法力度,严厉打击各类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对此次检查出的问题,市建委将记入《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诚信档案》,作为企业年度评先的重要依据,情节严重的将按照相关法律依据,依法严肃处理。
(四)加强值班,确保安全。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各企业、各项目要在国庆期间加强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严格24小时值班和安全生产事故、隐患专报制度,安排好值班领导和值班人员,时刻保持通讯畅通,做好突发事件应急准备,确保“十一”节日期间建设安全。
郑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二〇一一年九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