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2013-2014年思想政治工作人员初级、中级专业职务评定工作即将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政策依据
2013—2014年度省管企业思想政治工作人员初级、中级专业职务评定工作严格按照《河南省企业思想政治工作人员专业职务评定办法》(豫企政〔2010〕1号)执行,该文件可自行上网搜索。
二、年限要求
2013—2014年度参评人员计算政工年限和任职年限的截止日期为2014年12月31日。
三、参评范围
(一)下列人员可申报参评:
1、专职从事党的思想政治工作的人员;
2、工会、共青团和妇联组织中专职从事思想政治工作的人员;
3、宣传文化、组织人事、纪检监察、武装、保卫、老干部、信访、计划生育、民事调解中主要从事思想政治工作的人员。
(二)下列人员不能申报参评。
1、在规定申报时间前已经到退休年龄的(不论是否办理退休手续);
2、离开政工岗位2年以上,重新回到政工岗位不足1年的;
3、近3年内受过党内严重警告或行政记大过以上处分的。
(三)获得其他系列专业职务任职资格后调入政工岗位的人员,从事政工工作1年以上,方可转评同级政工专业职务;在政工岗位履职满2年后方可申报参评高一级的政工专业职务,但其在原岗位上的履职年限可以连续计算。
四、申报政工师专业职务的参评条件
1、掌握思想政治工作的方针、原则、方式、方法,熟悉党的优良传统、国情、形势政策以及历史、教育、法律、心理学等相关专业知识,熟悉本职业务,有较丰富的思想政治工作实践经验。
2、密切联系群众,有组织策划思想教育活动的能力,有较强的沟通、协调能力,能独立开展思想政治工作,有较好的工作实绩。
3、双学士、研究生班毕业或硕士学位获得者,担任助理政工师2年以上;大学本科、专科毕业,担任助理政工师4年以上。
4、符合下列条件中的任意一项。
(1)在CN报刊发表思想政治工作方面的文章2篇以上(其中须有1篇为独著,另1篇为第一作者)。
(2)参加编写公开出版的思想政治工作方面的著作(本人须撰写5000字以上)。
五、申报助理政工师参评条件
1、基本掌握思想政治工作的方针、原则、方式、方法,对党的优良传统、国情以及历史、教育、法律、心理学等相关专业知识比较熟悉,具有从事本职工作的实际能力和经验。
2、联系群众,能解决一般的思想认识问题,有一定的组织、策划思想教育活动的能力,有一定的工作实绩。
3、在CN报刊上发表思想政治工作方面的文章1篇(须独著)以上。
4、大学本科以上毕业,从事思想政治工作1年以上;大学专科毕业,从事思想政治工作2年以上。
六、申报材料
1、《企业思想政治工作人员专业职务申报表》一式4份;
2、2013-2014年河南省 级政工专业职务任职资格评审一览表20份;
3、填写《河南省政工专业职务任职资格查档审核表》1份;
4、学历证书、荣誉证书、获奖证书或社科规划项目结项证书原件;
5、申报政工师专业职务者须提交助理政工师专业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原件;需要转评的须提交其他序列任职资格证书原件;
6、公开发表作品的报纸刊物原件;
7、 1978年12月31日后参加工作的申报人员须提供相应的全国职称外语(等级)考试合格证书原件;
8、从事政工专业职务任职期间年度考核材料;
9、关于申报材料公示情况的单位证明;
10、破格申报专业职务人员须出具本单位党组织或人事部门的申请报告一式2份。
七、有关事项
1、发表文章、获得奖项和荣誉称号的时限:申报政工师者,指其担任助理政工师期间;初评者,指其申报年度前5年期间。申报参评人员发表的文章,每篇一般不得少于2000字。
2、发表文章、获得奖项和荣誉称号的时限: 申报政工师者,指其担任助理政工师期间;初评者,指其申报年度前5年期间。申报参评人员发表的文章,每篇一般不得少于2000字。
3、由外专业职务系列职务转评(同职级)政工专业系列职务的人员,除不参加外语考试外,其他申报程序和内容与正常参加申报晋升政工专业职务人员相同。
4、申报初、中级政工师专业职务的,务必按要求将评审需要的所有档案材料及电子版于2015年3月10日前报送人事处。
联系人:冯长建
联系电话:0371-68226811
集团公司人事处
二〇一五年二月二十七日
附件:
1、企业思想政治工作专业职务申报表
2、2013-2014年河南省 级政工专业职务任职资格评审一览表
3、2013-2014年河南省转任政工专业职务人员任职资格审核表
4、2013-2014年河南省政工职评外语免试审批表
5、2013-2014年河南省 级政工专业职务任职资格查档审核表
6、2013-2014年河南省 级政工专业职务任职资格申请参评人员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