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室):
2016度高级职称评审工作已经开始,有关材料审查与报送事项通知如下:
一、教授级高工、建设工程副高资格审查材料与报送高评会承办部门的材料,报送时间统一为10月10日前;
二、资格审查材料为:职称证、聘任证书、学历证书(学历认证报告或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使用“河南省职称工作信息系统”分系列、级别、专业和评审类型规范打印的《河南省____年度____系列申报____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审查表》(一式3份)、《评审简表》电子文本、业务考试成绩有关证明等原件。
三、报送高评会承办部门的材料
报送高评会承办部门的材料按省职改办《河南省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2016年度河南省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安排有关问题的通知》准备。
1.经省职改办资格审查合格的《河南省____ 年度 ____ 系列申报____ 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审查表》。
2.呈报单位报送材料的目录(清单)一式2份,标注单位名称、评审材料总数、分专业材料数、破格人数等。1份报相应高评会承办部门,1份呈报单位留存。评审材料一人一袋,袋子外面注明申报人单位、姓名、申报系列、专业。
3.申报人和用人单位签字、盖章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真实性保证书》一式2份,1份报相应高评会承办部门,1份呈报单位留存。
4.《河南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3份。《评审表》第1页“相片”栏内粘贴本人近期免冠1寸照片,并在“单位人事部门电话”栏内详细填写单位及个人联系电话。
5.经单位审核、使用“河南省职称工作信息系统”规范录入、打印的《河南省____年度____系列(专业)____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简表》一式35份(参加答辩的人员45份)以及同内容的《评审简表》电子文本。
6.申报人第一学历、学位证书及符合申报要求的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各1份。属于补发、换发的毕业证须同时提交学籍档案;毕业证丢失的,应由单位出具查档证明并提交人事档案。
7.现任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专业技术资格、执业资格)证书、聘任证书原件、复印件各1份。
8.任现职以来(任职年限超过5年的,为近5年)年度考核登记表原件或加盖单位人事部门公章的复印件。
9.任现职以来正式发表、出版的代表性论文、著作原件和加盖单位人事部门公章的检索页。论文须附在互联网的万方数据资源系统、重庆维普中文科技期刊数据库、清华同方中国知网等国内主流数据库网站上检索的检索页,或经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批准的期刊出版单位的网站上进行检索并打印的检索页。著作、教材须附在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网站“CIP数据核字号验证”的检索页。未按要求检索、验证的论文和著作只作为业绩参考条件。申报系列有论文鉴定要求的,申报人须指定论文鉴定篇目,其中,申报副高级职务的鉴定1篇,申报正高级职务和破格申报人员鉴定2篇。
10.任现职以来获奖证书、专利证书、成果鉴定证书及经济、社会效益等主要业绩材料原件、复印件各1份。
11.申报系列(专业)评审条件中所要求的其它材料、证明,以及其他反映申报人学术、技术水平的材料原件。
四、申报人须出具所属部门开展“公开、展示、考核、评议、监督”情况报告一份。
五、严格杜绝虚假申报材料,违规者将按《河南省职称评聘工作责任追究办法》处理。
六、各单位应在规定时间内,将材料报至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逾期将不再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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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资源部
2016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