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元旦、春节期间廉洁自律工作的通知
集团公司各部门、子(分)公司、项目部:
2017年元旦、春节将至,为了落实省纪委有关通知精神,营造廉洁、节俭的过节气氛,现就节日期间廉洁自律工作通知如下:
各单位要严格财经纪律,严禁用公款购买和赠送礼品、消费卡等节礼,严禁以各种名义相互走访、送礼和宴请。
各级党员干部要深入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带头崇廉拒腐,抵制不良风气,树立良好家风,杜绝“节日腐败”。严禁违规用公款吃喝、旅游和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严禁用公款接待走亲访友、外出旅游等非公务活动,严禁公车私用或“私车公养”,严禁违规收受礼品、礼金和消费卡等节礼,严禁违规出入私人会所,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严禁违规参加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
各单位要通过多种方式,深入开展反腐倡廉教育,加强对本部门员工的管理和监督,防止违规违纪问题发生。
集团公司纪检监察部
2016年12月30日